6月1日起报名!芜湖弋江区发布公办园招生方案
5月24日,芜湖市弋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对外公布,该区将于6月1日起启动报名登记程序,并对长幼同园、双胞胎、三胎等入园均做了详细界定。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弋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秉持公开公平原则、免试入园原则。
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弋江区(不含三山区,下同)户籍;
2、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方式
(一)非小区配套公办园
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幼儿具有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第二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任意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注:芜湖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直属园)和芜湖市澛港街道中心幼儿园为非小区配套公办园。
(二)小区配套公办园
优先保障小区业主子女入园。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或“长幼同园”条件的;
第二批次: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的;或符合“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条件的;或符合“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条件的。
第三批次:幼儿具有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第四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四个批次任意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注:“两个一致”是指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地址在幼儿园所在小区内)且监护人拥有房屋全部产权,产权为住宅性质。
“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是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幼儿园所在小区,幼儿、监护人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户口无迁移,且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申报的幼儿需为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jq.gov.cn/)、弋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登记时间
招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6月1日0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但可参加下一阶段报名。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6月18日09:00开始-——6月22日17:00结束
此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不再进行补招。
(三)登记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弋江发布”,点击“弋江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进入系统进行报名。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在线登记的家长,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可委托幼儿园进行登记。
报名信息提交后,可通过“报名结果查询”入口,查询报名登记及录取进展情况。
(四)需上传的材料
报名登记时需上传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明、居住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房屋产权证明包含不动产登记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已交付住宅房的购房合同加全额发票。具体上传资料及注意事项以报名小程序报名页面显示为准。
注:“长幼同园”的幼儿需额外提供“长幼同园”就读申请(需幼儿园盖章)、幼儿兄(姐)出生证明。
“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需额外提供幼儿兄(姐)出生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每个阶段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重复申报多所园的,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在报名表中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电脑派位
报名完成后,需要参与摇号的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派位号,派位号与报名编号无关,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派位号、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另行公布。
(七)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上传的材料、幼儿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幼儿园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弋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弋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弋江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4833692,监督电话:4815684。
附件:《弋江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来源 大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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