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芜湖一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来了
芜湖市弋江区公租房保障政策告知书
一、保障方式
1、实物配租:向在芜湖市区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
2、为全面提高公租房分配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租房社会保障作用,结合全区实际,在优先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可进一步拓宽全区住房保障覆盖面,凡有住房需求的无房或住房困难群体也可申请租用公租房。
二、申请条件
(一)准入条件
以户口薄为准,以家庭为单位,在芜湖市区名下无房或住房困难,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或无自有住房(含自建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住房),且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我市无房屋转让(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转让房屋外)。
(二)优先保障范围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相关标准:2024年城市低保、低收入标准未调整前,执行2023年标准。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相关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市区无房,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4、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市区无房条件,在市区社保部门开户未满三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三)优先轮候、优先配租类型
1、在芜湖市区无房户或平均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我区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
2、在芜湖市区无房户或平均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我区拥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群;
3、本区范围内家庭唯一住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经所在街道认定为无法维修或无法改造;
4、在芜湖市区无房户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是革命烈士配偶、子女的;
5、在芜湖市区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
6、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7、因配合市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房屋被征收后,住房困难并符合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
8、其他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急需救助的。
三、申请渠道及流程
1、本辖区户籍个人:
线上申请。通过皖事通APP—“芜湖公租房”服务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备注:无智能手机用户可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地居委会由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为上传。)
线上审核。村(居)委会负责住房保障资格的初审,街道进行复审,区宜居公司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进入公示阶段,公示结束进入轮候分配。
2、本辖区企业:
新就业职工、在我区范围内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向用人单位申请,由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集中向区宜居公司申请公租房,提交相关材料。
四、申请材料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注明申请情况及意向房源);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二)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用人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证明;
3、入住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4、其他材料
芜湖市弋江区公租房运营中心及服务热线(配示意图及周边)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优化租户体验,就近咨询和办理公租房业务,区宜居公司设立了三个运营服务网点,具体如下:
1、华港花园公租房运营分中心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津东路与仓津路交叉口(蓝湾半岛农贸市场对面)
咨询电话:0553-2717280
2、白马浅湾公租房运营分中心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白马浅湾小区商业街
咨询电话:0553-2717172
3、圣庭湖畔公租房运营分中心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圣庭湖畔C区东北侧商业街
咨询电话:0553-2717181
弋江区公租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
弋江区住交局(租赁补贴):0553-3022019
弋江区宜居公司(实物配租):0553-2663323
来源 弋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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