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王先生在北京路客运站购票时,遭遇了售票员的辱骂。原来事情起因是售票员不愿收取王先生的5个1角钱硬币。
3月16日8时左右,他来到北京中路汽车客运站买票去南陵,一打听票价12元,他便掏出一些零钱。当时,售票窗口只有1个开放,售票员是位女士。当她看到王先生掏出的钱中包括5个1角钱时,便明确表示不愿收。
对此,王先生很纳闷,他想不明白为何1角钱不能收,“我这又不是假币,为什么不能收?”于是,王先生与售票员相互争执起来。王先生告诉售票员,如果不收他的5个1角钱硬币,他会去投诉。不一会儿矛盾升级,两人你来我往对骂起来。王先生也坦言,说自己是一个70余岁的老人,在受到女售票员辱骂后,实在忍不住恶言反击。
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总则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其中总则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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