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杨生铸,我的小孩预产期4月29号,在4月25号晚上八点多入院,4月26日早上9点58分在芜湖市二院妇产科出生,出生之后妇产科医生说我宝宝很健康,出生各个方面都是10分,体重6.6斤,在这之前产检也都一切正常,大概在10点40左右医生从妇产科出来说我宝宝很危险,在抢救,我特意问了医生是哪里出了问题,医生回答说他们也不知道,一直到中午12点40医生让我老公进去看一眼,老公进去看时小孩脸上已经发青发紫,鼻子出血了,孩子出生一切都正常,为什么会在40分钟后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且为什么他们出了情况不及时到楼下的新生儿科去抢救,而在没有安全设备的产科耽误了两个多小时到12点40左右再转到新生儿病房抢救,下午2点多就和我们宣布说孩子已经死亡,医院是硬生生的耽误了我宝宝抢救的最佳时期,而且医院给我们的病例既然还是别的患者病例,医院连这种低级错误都能出错,还有什么是他们不能犯错的?广大微友们请你们为我说说公道,让医院还我们一个说法,还我宝宝一个公道!好好的一个非常可爱的宝宝就这样被医院给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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