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晚上,镜湖交警四中队按照部署在进行酒驾检查时,抓获了一辆酒驾的摩托车。
当交警将摩托车拦截下来时,就闻到驾驶员散发出酒气,对此,驾驶员没有否认,承认自己是中午喝的酒。经过酒精检测,该驾驶员已经达到酒驾的处罚标准。
但是,在交警检查他的摩托车时,又发现了意外情况。
交警发现,这是一辆雅马哈的摩托车,但是却悬挂有燃油助力车号牌。
经过调查,驾驶人称自己对车辆的型号并不了解,在购买这辆二手摩托车的时候,对方给了他这块号牌,交警针对他酒后驾驶摩托车及涉嫌变造号牌两项违法事实给与了相应的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36分,罚款,半年之内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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