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是市委、 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 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 对统筹做好促消费、调结构、 扩投资、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认芜湖市2018年棚改项目列入国家棚改年度计划的复函》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市2018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2670套。现将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 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市住建委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工作, 市征收办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 为2018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棚户区改造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的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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