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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男子顶着故意伤害罪名坐牢11年,申冤21年,如今等来了...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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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被禁
发表于: 2018-8-7 15: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倒序浏览

今年72 岁的朱能刚,住在芜湖市城南一小区。21 年前的一起案件,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从一个厂长变成了一名囚犯。直到出狱后又过了10年,他终于等来了法院的无罪判决。昨天,朱能刚说,他正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同时更希望警方早日将真凶抓获归案。

拿着无罪判决书,朱能刚百感交集

前任厂长死亡,新任厂长获刑

1997 年9 月9 日,芜湖市繁昌县荻矿水泥厂,60 岁的前任厂长翁某被发现死在其办公室内。经法医鉴定,翁某系他杀,死亡时间在9 月7 日下午2 时左右。刚上任仅两个多月的厂长朱能刚被警方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就在事发前几天,朱能刚因为一笔货款的去向和翁某发生过激烈冲突。

朱能刚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997 年9 月12 日被繁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10 月16 日被繁昌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繁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7 年9 月初,被害人翁某将其在外地要回的荻矿水泥厂的货款3 万元人民币截留,用作偿还其在荻矿水泥厂的集资款,被告人朱能刚不同意,为此与翁某发生争执、辱骂,被人劝开。同年9 月7 日下午2 时许,被告人朱能刚趁翁某单独在办公室之机,对翁实施暴力,致翁某颈椎间盘骨折、出血、机械性窒息、颈髓损伤,从而引起外伤性休克,呼吸心跳骤停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朱能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朱能刚行为致使被害人翁某死亡,给被害人亲属所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遂判决被告人朱能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翁某的儿子家庭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万元整


随后朱能刚提起上诉,其辩护律师认为办案机关的取证程序不合法,原判认定上诉人杀害翁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二审后认为,原判认定的主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判决恰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狱中学习法律,终于讨回公道

昨天下午,72 岁的朱能刚说,他蒙冤入狱后就开始了申诉,还让家人为他买了许多法律方面的书,边服刑边学习、研究法律方面的知识,以便在出狱后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2008年9 月11 日,朱能刚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他更是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争取案件重审上。


朱能刚当年的辩护律师杨伟告诉他,再审程序一般要符合两个条件之一:要么是“亡者归来”,就是死者并没有死亡,而是多年以后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要么就是案件找到了真正的凶手。

而在朱能刚的案件中,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启动再审程序对于朱能刚和杨伟来说非常困难。为此,杨伟抓住了重要一点,那就是卷宗材料中的法医学鉴定报告、现场勘验报告与朱能刚有罪供述内容存在巨大差异。在家人的支持下,朱能刚也一直在写申诉书,向多地执法机关投寄,光是寄快递的单据就有好几斤重。


在朱能刚和杨伟的不懈努力下,朱能刚的案件得到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在多位司法界人士的帮助下,朱能刚故意伤害案终于启动了再审程序。今年5 月16日,该案在芜湖中院开庭审理。


法院再审认为,原判据以认定朱能刚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既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根据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朱能刚有罪

对朱能刚关于自己无罪的申诉理由,辩护人要求宣告其无罪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认为朱能刚实施犯罪行为证据不确实充分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6 月29 日芜湖中院宣判,申诉人(原审被告人)朱能刚无罪


出狱10 年后终获无罪判决,朱能刚在申请国家赔偿的同时,仍有个心结难以解开,那就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至今仍未落网,“希望警方早点抓获真正的罪犯,只有这样,我心里才踏实。”

来源:新安晚报 安徽网

你觉得11年的冤狱,国家要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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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艺
发表于: 2018-8-7 15:37 | 只看该作者

按照之前的案例,最多赔个3百来万不得了,可是这21年受到的别人的白眼和自己白白坐的牢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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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7 15:35 | 只看该作者

赔多少钱也买不回来时光,从中年到老年,11年的牢狱之灾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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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SY
发表于: 2018-8-7 15:51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年案子还没有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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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悦酱
发表于: 2018-8-7 15:53 | 只看该作者

真凶还一直逍遥法外,真的近两年爆出不少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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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一鳞
发表于: 2018-8-7 15:5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特色,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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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飞翔73
发表于: 2018-8-7 16:0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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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7 16: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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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甜甜
发表于: 2018-8-7 16:34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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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ser
发表于: 2018-8-7 16:41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冤案,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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