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反映,去年她在一家美容院办理一张会员卡,期间也将卡给她的母亲去消费了数次。但是母亲最近的一次消费体验让王女士很气愤。“将这张卡抵3000元,让我妈妈花4800元重新办理一张卡,同时花了5360元购买了两个套盒,一共花了10160元。我现在要求全额退款,店家属于诱导消费者。”
随后和王女士一起来店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当时的销售人员正好轮休,相关负责人不在店里,现场不方便联系。隔日,以及第三天,两次电话联系该美容院了解情况无果。
针对此事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从消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来看,在我们国家没有诱导消费这个法律界定,只有虚假宣传的界定,正常的商家对于产品或者服务正常的宣传,我们认为还是予以保护的。只有是虚假宣传或者是强制交易的时候,才能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了消费者和商家,从中进行了调解,消费者和商家双方达成了一致。
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或者购买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理智消费。除了对于产品各种功能了解以外,对于价格的优惠,我们认为不应当放在首要的位置。首先还是要按照自己的需要,接受相应的服务,购买相应的产品。
来源:芜湖广电生活频道
对于这个1万多的消费你怎么看? 这种算诱导消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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