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男子肖某因手头紧张,萌发了抢劫的想法。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肖某携带西瓜刀骑自行车在无城镇寻找抢劫对象。
(网络配图) 当晚9时许,肖某骑车来到城南公园,发现被害人魏某(女,未成年学生)同伴离开后独自一人坐在公园某处椅子上,遂骑车饶至魏某身后,先用刀架在魏某脖子上,后用刀顶住魏某腰部将其带至偏僻处,胁迫魏某交出身上财物。
魏某被迫将手机、单肩包、身份证、银行卡及随身携带的零钱交给肖某,肖某得手后逃离现场,魏某随后报警。当晚,肖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网络配图) 无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持刀抢劫对象系未成年人,酌情从重处罚。在综合全案案情后,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现已生效。
(网络配图) 法官提示:
从自我保护出发,女性朋友夜间尽量避免独自前往或停留人迹稀少的地方,以防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特别要强调的是,女性朋友遭遇抢劫时,当场最好不要激烈反抗,一般而言,实施抢劫的犯罪分子伤人意图不强,但如果遇到激烈抵抗,犯罪分子为抢夺财物很有可能临时起意伤人。
保证自己的生命健康不受伤害是最重要的,遭遇抢劫时,女性朋友比较稳妥的做法是顺从犯罪分子交出财物,犯罪分子离开后立即报警,尽量记住案发时间、犯罪分子的体貌口音等特征,为公安机关提供更多破案线索。
对男子的抢劫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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