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发和章某丰来到芜湖市无为县人民医院门诊处,盯上了正抱着女儿准备看病的伍某某,随后章某丰挡在伍某某身前,章某发乘机从伍某某的背包中将钱包盗走,钱包内装有现金人民币3950元,以及身份证、银行卡。
二人分赃后将扒窃的钱包、身份证和银行卡丢入河中。
伍某某最终因无钱看病,不得不带女儿回家。章某发、章某丰两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翻开章某发2012年以来的档案材料,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2012年8月,章某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3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4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2016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监狱仿佛已经成了章某发第二住址,而盗窃则成了他的固定职业。
无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某发、章某丰的扒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且两人均为累犯,依法对两人从重处罚。两人在医院内扒窃病人亲友财物,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无为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章某发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以犯盗窃罪判处章某丰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责令两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偷看病钱, 这种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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