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汲取“9.19”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教训,严防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全市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我市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
二、方法步骤
(一)排查督查
9月26日,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过期食品以及霉变、生虫、异味等感观异常食品实行全覆盖、零死角全面检查;9月30日之前各县区(开发区)对问题食品进行再排查,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单独存放、跟踪管理,市食药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对全市幼儿园开展全面督查。
(二)改造提升
一是后厨硬件改造。全市所有幼儿园全面实施“353”后厨改造工程。“353”即三面五钢三柜:“三面” 指地面、墙面、顶面,要求地面、墙面贴瓷砖,顶面光洁耐腐防霉;“五钢”指清洗水池、切配台、灶台、厨用盛器、货架均为不锈钢;“三柜”指冰柜(箱)、消毒柜、保洁柜均应配齐并满足经营需要。
二是实施“视频厨房”。在后厨操作加工区域、食品库房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电子显示屏,方便家长监督。
三是实施“122”管理提升。“122”即一公示两证明两台帐。“一公示”指监管信息(许可)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进行公示,“两证明”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关键人员培训证明,“两台账”指食品进货查验和餐饮具消毒台帐。
(三)创新机制
为推动幼儿园、家长相互理解,良性互动,共创幼儿园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保障家长对幼儿园食品采购情况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管理权,构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食品安全巡查制度,推进幼儿园有序开放管理,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对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并公开巡查结果。家长委会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内容:
一是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二是设备、设施运转情况。
三是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清洁状况。
四是有害生物滋生情况。
五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六是其它食品安全相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要明确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教育局、食药局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此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监督检查由食药局负责。
3.严格监管,严肃问责。对监管工作不落实,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此次督查走过场,被市级领导督导发现有过期食品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来源:芜湖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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