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南陵县交警部门获悉,郭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到南陵县城东门小转盘处,发现有摊贩占道经营,郭某觉得十分影响市容,他看不过去,就拨打了110报警。
警察到现场后对占道摊贩进行了劝离,同时发现郭某酒气直喷,觉得郭某可能涉嫌酒驾,于是将郭某移交给了在附近执勤的交警。
经检测,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其持有的B2驾驶证被吊销,还将面临着6个月以内的拘役处罚。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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