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
下面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大家所关心的“危房改造”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省(区)▼
此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27个省(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农村房屋改造内容▼
D级危房:拆除重建 C级危房:加固维修
拆除重建要求: 1. 保证正常使用安全与基本使用功能; 2. 遭受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影响时,不会造成农房倒塌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3. 要符合一定的环保、生态要求,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加固维修要求: 1. 当屋面出现明显的坍塌变形、渗水或防水层损坏现象时,进行维修; 2. 歪闪墙体设置加固或拆除重砌上,消除农房正常使用的危险点; 3. 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补助▼
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
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同时对于危房户 国家还会出补贴帮其重建 但要想重建 是需要条件的 以下3种人没有资格重建
1 户口不在本农村集体组织的人
目前许多农村家庭已经将户口迁出了当地农村集体组织,迁入到了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迁入到城市,这部分农民已经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就丧失了在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益,房屋垮塌之后,其不能够在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
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一户一宅”工作,宅基地也仅仅是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所以如果农民朋友已经在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拥有两处及以上的房屋,当其中一处房屋出现倒塌之后,也不能够在其基础之上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3
目前随着城市以及农村的发展,许多农村已经被列入到征地拆迁规划之内,但部分农民朋友由于农村的房屋出现了倒塌,担心赔偿过少,就想着在原有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此类情况也是不允许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本文转载自:合肥论坛
其实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村民 给出的福利政策是很好的 只是很多时候身边的人都不知道
快把这个消息告诉身边的亲友 有符合以上条件的 快回老家房子建起来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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