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俞先生专程赶到南陵县弋江派出所向民警道谢。1月30日,南陵县弋江镇的俞先生帮一名工友代领工资后,便通过微信转账给工友,谁知转账时“只认头像不认人”,小手一抖便将五千元转走,直到工友向他讨要工资时才发现转错了对象。
随后,俞先生每天发信息“感化”对方,对方一直没回复,其实对方早已将他“拉黑”。2月下旬,感到无望的俞先生选择求助民警。民警经工作,辗转联系上了烟墩镇的张女士,张女士同意将错转的钱归还给俞先生。
#警察蜀黍敲黑板#
①微信转账前一定要确认对方身份信息,避免“只认头像不认人”;
②可以提前设置微信转账延时到账功能,在意识到风险或者错误后,可以撤销转账。
来源:南陵平安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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