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芜教办〔2019〕10号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 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 2019 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2019年7月5日(周五)正式放暑假。
高中教育阶段:2019年7月12日(周五)正式放暑假。
学校行政人员 8 月24日到校上班,教师8月26日
到校,学生8月31日—9月1日报到注册,新生可提前3-5天到校组织入学教育,9月2日正式上课。
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并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
二、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各地各校需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在暑期外出游玩时,注意安全,文明出行。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严禁利用暑假时间违规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严禁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推荐、诱导、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培训;严禁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收费学科辅导补课;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各地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芜教基〔2019〕4号 )文件要求,规范假期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
四、强化假期安全责任
各地各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要在暑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因地制宜在校园门口设置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建立安全区域,确保学生上下学与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距离。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假期校园安全巡逻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擅自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 24小时信息通畅。
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夏季溺水事故易发多发问题,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结伴到危险水域游泳,不在无成人或家长陪护下游泳。要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放假安排,并提醒学生家长履行好教育、引导、监护监管责任和义务。
五、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划定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实行阳光招生。要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对象子女的入学问题,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学校办学特色,引导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中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六、做好教育扶贫工作
各地各校在假期要加强教育扶贫与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并通知所有高一年级(中职一年级)新生在开学前务必全部办理好身份证。
请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所辖中小学幼儿园的暑假和开学工作。各直属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并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局办公室和法规科。
市教育局值班联系电话:3866940、3843297。
2019年7月2日
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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