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穿拖鞋驾车致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一审获刑六年
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8年7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穿拖鞋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因违反“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规定,转弯弧度过小导致车辆驶上道路中央分隔带端部缘石。
陈某因慌张错将油门踏板当作制动踏板连续使用,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持续加速,将多名行人撞倒,还使多辆车辆受损。事故造成秦某等五人死亡,蔡某等四人轻伤,罗某等三人轻微伤,石某等四人受伤但未达轻微伤。经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杭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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