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这两天被下面这个话题刷屏了 ▼
一看到这个话题 小编也是心里一肚子苦哇 平时工作日要上班 快递在上班时间到了我又不在家 只能拜托快递小哥帮忙放在自提柜
但是小哥常常说自提柜已经满了 给你放在驿站或者超市吧 可是放这两地方还得交1块钱保管费才能取 有苦说不出哇 所以小编一看到下面这条消息 就兴奋得手舞足蹈了
▼ 邮政局公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据国家邮政局7月19日消息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于2019年6月12日 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如今,不少小区都设有快递柜 暂存包裹在一定时间内免费 但部分地区却存在保管期收费现象
国家邮政局发布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同时,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 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
具体可以注意一下四点 ▼
1、快递柜应可验收、可拒收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 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2、实名制 如出现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 以及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 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等情形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 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
3、使用快递柜需征得同意 第二十二条就提出: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4、快递柜收费问题
《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这个消息一出,网友们热议纷纷 “表示支持!”
还有吐槽过往的经历让人不禁捧腹
各位,您对于此次新规 智能快件箱 “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同时,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当场拒绝签收”等规定 有何看法呢?
来源:芜湖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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