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收快递的时候 有没有遇到下面这种情况 快递自己分明没有签收 手机上却显示已签收 并提示你 请凭验证码到快递柜领取
快递柜虽然增强了 收件人的包裹安全性 但没有经过收件人的同意 就将快递件放进快递柜 快递柜超时导致收费 快递员拒绝送包裹上门等问题 让不少市民不满 不过这些问题都将解决 ▼▼▼
近日,据国家邮政局消息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于2019年6月12日 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要求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快递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 除此之外, 还有其他什么变化呢? 快来看看吧↓ 新规 《办法》明确了五个方面内容
1.快递柜应可验收、可拒收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 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2.实名制
如出现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 以及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 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等情形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 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
3.使用快递柜需征得同意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就提出: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4.快递柜收费问题
《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5.这些情况不得使用快递柜
《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 外包装明显破损 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 明显不符等情况的 快递公司不能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寄递详情单上注明了“生鲜产品” “贵重物品”的 除非与寄件人另有约定 否则也不能“入柜”
这个消息一出,网友们热议纷纷 “表示支持!”
快递员工作辛苦不易 但遵守行业规范是基本原则 相信新规的实施 不仅能从根本上保障用户的切身利益 也能使得快递市场健康发展
那关于选择如何收快递 你怎么想的呢?
来源:合肥晚报、中国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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