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号下午5点40分左右,家住芜湖劳动新村的鲁小二(化名)看到小区的路边上停着一辆悬挂江苏牌照的奥迪轿车,就用砖头将车前后乱砸一顿,造成轿车前引擎盖被砸凹了一大块,左前轮轮毂受损。鲁小二砸了车后往小区里面跑,正好被车主看见,上前将其抓住并报了警。
砸车泄愤!这得多大仇、多大恨??然而,民警询问得知,他与车主素不相识!
鲁小二的话很奇葩:“我就开几万元的车,他一个外地人居然开这么豪华的车,我就看不惯他,不就修一下吗?我父亲不给我上大学,我要让这老家伙破费一下。”
被砸的车主在南京工作,五一期间来芜湖看望父母,不曾想车刚停下没一会就被人砸了。
鲁小二的行为是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为主观目的,故意砸他人车辆,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随意毁坏公私财物(自然包括他人车辆),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则以相对较重的量刑罪名处罚。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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