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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5月7日,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芜湖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后续返校复课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全市小学一至三年级于5月11日可返校复课;5月13日,全市幼儿园(含看护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陆续返校复课;5月18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可以组织线下教学。 根据《通告》要求,各县(市)区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芜湖市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复学工作方案》《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三)》《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等文件规定,合理制定学生返校复课工作方案,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周密组织师生安全有序返校,确保返校前准备到位、返校时组织有序、返校后安全稳定。 幼儿园(含看护点)必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返校,但要根据幼儿家长意愿实行按需弹性入园,本学期不入园的孩子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复课一家”的原则陆续恢复线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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