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根据《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实施方案》(市农〔2017〕398号)规定,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工作于2020年3月13日正式启动。
1、精心组织。根据《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根据文件要求,成立专门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自下而上,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的原则,精心组织,公开公平公正地推荐出群众广泛认可、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创业之星”候选人。 2、严格标准。评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芜湖市2019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委会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并向县(市)区公开了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按照百分制对每位候选人和所申报的农业项目进行计分。严格遵从评选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推荐的候选人业绩突出、社会公认,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 3、规范程序。评选工作实施步骤为5个环节,县(市)区推荐申报、诚信核查、申报材料审查(40分)、申报项目实地核查(40分)、现场答辩(20分)。在规定时间内,各县(市)区推荐了48名候选对象,经材料形式审查,确定符合参选条件的有36名,其中:无为市10名、繁昌县5名、芜湖县6名、南陵县6名、鸠江区4名、三山区4名、弋江区1名。 4月26日-28日,在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的监督下,从市农业专家库中抽取了4名高校专家,组成评审组。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深入县(市)区对申报的候选人和农业项目实施点进行现场考评。5月10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36名参选对象进行了现场答辩。在答辩环节,增加了3名市有关主管部门专家。
综上,经县(市)区推荐申报、诚信核查、专家评审(材料审查、实地项目核查)、申报对象答辩等环节评选,推荐出20位“创业之星”候选人。其中无为市4人,芜湖县5人,繁昌县3人,南陵县4人,鸠江区1人、三山区2人、弋江区1人。5月18日,20位候选人名单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5月18日—5月22日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至此,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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