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肉制品、水果制品、食糖、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5类食品171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经销的、标称马鞍山市皖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斩鸡(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芜湖销售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分装)(芜湖)生产的酸甜杏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合肥、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马鞍山、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食品安全 关乎群众身体健康 不能有丝毫懈怠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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