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芜湖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 轻轨、商业中心的建设也是如火如荼 各个区域都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拆迁和征地 自然也就诞生了一大批 土豪和拆二代
(网络配图)
近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布了一批征迁信息 芜湖又将迎来 新一轮的城区大升级! 未来要大变样了 城市魅力UP UP UP!
胜利渠二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范围
东至自然巷,西至胜利渠水系,南至蔬菜公司宿舍围墙,北至赭山西路(详见红线图)上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红线图
征收搬迁期限
签约搬迁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
征收补偿政策
非住宅房屋补偿:
1.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价格如下:
①团结西路98号:结构混合,楼层1/1,70年代,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929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使用价值)
②团结西路98号:结构砖木,楼层1/1,70年代,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 811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使用价值)
2.停产停业损失费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
商业、办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5‰(元/月)确定。
生产、仓储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2‰(元/月)确定。
货币补偿方式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
3.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有重型机械设备的房屋,可按评估价格计算。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4.奖励费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90日内签约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给予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各类附属设施补偿
(一)各类附属设施补偿、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树木补偿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7〕10号)文件中规定标准执行。
(二)架空层、地下室、阁楼。
1.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补偿:
层高2.2米以上的650元/平方米,层高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500元/平方米,层高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400元/平方米,层高不满1.5米的300元/平方米。
2.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阁楼补偿:
檐口高度2.2米以上的4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3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2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米以上不满1.5米的1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0.5米以上不满1米的50元/平方米。
来源: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丝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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