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记者发现,灵璧县决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灵璧县在重点城区禁养“中华田园犬”。
记者发现,该通告中发布八条有关此次犬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事项通告,其中第二条指出,重点整治区域为城区鲍虞路向南延伸至新汴河,杨河路以南(杨河路东延至鲍虞路,西延至迎宾大道),同时向西延伸至新汴河,西、南至新汴河,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区域内禁止违规养犬和进行犬类交易,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在通告发布的目录附件中中华田园犬(土狗)及以上血统的杂交犬被列入其中。
此外,根据通告第七条,违反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行为的,责令将犬只限期移出重点管理区;逾期未移出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就《合肥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中华田园犬与獒犬、比利时牧羊犬、拳师犬、法国狼犬等多个犬种被列入禁养名录,引发网友热议。
5月21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颁布实施《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中华田园犬(别称:土狗)从禁养名单中剔除。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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