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匿名读者来电, 自称是市中心某酒店的员工。 前不久,因为 酒店与某银行达成合作协议, 银行购买酒店的产品, 酒店方就让员工 去办理该银行的信用卡。
据这名员工表示,部门领导在微信群里通知大家,因为酒店与银行合作,希望大家办理该银行的信用卡。
“如果不办,就自己出去推销产品,并当面向部门领导解释理由。”
因为一些员工已经有了信用卡,或者并不习惯使用信用卡,当向领导婉拒这一要求时,“听到了难听的话。”
这位员工表示,拒绝这一要求,让他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最终,还是有50多名员工按照要求办理了信用卡。
酒店回应
随后联系上该酒店商务部一位负责人叶女士,叶女士表示,与银行合作,酒店只是向员工作了一些办卡宣传,银行也给了很多办卡的福利,最终是否办理是员工自主选择的。
“我们一共200名左右员工,最终只有56名员工办理了,我们不是法盲,不存在去强迫员工的情况。”叶女士表示,由于疫情原因,企业也面临困难,企业在通过各种方法尽力保障员工福利。与银行合作,也是想增加企业收入,只是要求员工“有需要的,可以去办理一下,尊重员工个人自愿。”
现在人人都有法律意识, 假设发生了强迫行为, 员工该如何依法维权呢?
咨询沈楚雄律师,他认为在办理信用卡之前,须征求办卡人的同意,公司如果强制要求员工办卡,显然违反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
如果因为员工 没有遵从企业要求, 企业给员工“穿小鞋”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遇到强制办卡等侵害员工自主选择权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与企业沟通,或者向所在地劳动督查大队投诉。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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