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媒体从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镜湖大队了解到,一名男子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后,竟然想通过贿赂交警的方式来“私了”,结果被交警当场严词拒绝。
事发当天凌晨一点多时,镜湖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中山桥附近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辆红色轿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发现,该驾驶员呼气检测数值7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中队长赵灿准备将驾驶员带回中队做问话材料时,该驾驶员却将中队长赵灿喊到一旁,准备塞三千元钱来解决问题,结果被中队长赵灿现场严词拒绝。
交警调查了解到,该驾驶员此前就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这次为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交警介绍,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驾驶员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两年,并处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后行贿执法民警,将会被加重处罚,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司机朋友应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自觉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来源: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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