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鸠江交警大队及时拦停了一辆上路行驶的旅游观光电动车,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早上,鸠江大队沈巷中队民警在辖区G329国道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电动观光车沿G329国道自东向西“悠悠”地行驶,由于G329国道是沈巷辖区主干道,来往车流量、人流量较大,而观光车的行驶已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阻塞,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其拦下。
据电动观光车驾驶员石某某交代,这辆观光车当初买来是作厂里的广告宣传用,平日都只是在厂内园区里行驶,但是因为近期车辆电瓶出了问题,所以自己便将车辆开上镇区看看能不能换电瓶,没想到刚到镇区便被民警拦停。
民警严厉告知石某某,因为观光车没有达到国家制定的车辆道路安全行驶标准要求,只可允许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目前,因石某某涉嫌驾驶无号牌车辆,即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鸠江交警在此提醒: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忌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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