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从2016年11月份开始说起。
2016年11月26号,我公公婆婆被开发区合南社区的一个叫胡凯的男人,驾驶一辆北京现代索塔纳9的在四褐山益安小区门口酒驾撞伤。婆婆住院4个月最后成了植物人,公公导致残疾。两人一共治疗50多万。肇事者家拿出10万多点给们治疗。后期肇事者以刑事罪入狱判刑3年6个月。
我们我们中途找法院无数次。法院就告知我们他现在在狱中没有能力赔偿也没财产可以执行。只有等他出来帮他找工作在给我赔偿,现在肇事者已经出狱,我们又找了法院,法院给我们的回复还是他没财产无法执行,也没有权利强制他去上班给我们赔偿,我家外债就30多万,还有两个没有生活能力的老人要照顾。目前还有一个面临要上学的孩子,我家连孩子学费都拿不出来。都说法律会保护弱者,谁有能保护我们这个支零破碎的家庭。
我们现在也没说理的地方去了。难道就让我们这个受害者全家受着这样的折磨,肇事者天天逍遥自在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