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长江实施禁捕吗?”8月17日凌晨,镜湖公安分局巡防队在滨江公园附近江边巡逻时,发现一名在江边非法捕鱼人员,当即对其进行制止并教育处理。
早在6月30日,芜湖市政府发出通告,关于芜湖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长江干流芜湖段重要支流的青弋江、水阳江、漳河、裕溪河、青安江等干流实施为期10年全面禁捕。但是,一些胆大居民却视《长江禁渔令》于不顾,在江边冒险捕鱼。为打击违法行为,镜湖公安分局部署各所队加大江边巡查,重点在夜间加大巡逻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垂钓现象。当日凌晨1时许,分局巡防队民警巡逻至滨江公园时,发现有一名群众在江边撒网。民警当即制止:“你不知道长江实施禁捕吗?不能非法捕鱼!”民警收缴捕鱼网后,将捕鱼者移交分局滨江派出所审查处理。
在派出所,捕鱼者经民警教育,如实承认错误,并表示不再在江边捕鱼。
警方提醒:
市民应自觉遵守《长江禁渔令》,禁止在长江垂钓、捕鱼,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属地政府(管委会)、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电毒炸”、无证捕捞和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进行生产性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取缔“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及其非法建造窝点。
转自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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