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安师大附小:
为了认真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报名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目前各项工作实际,现就新学年中小学开学报名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中小学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1、8月18日,在弋江区政府网站、“弋江发布”、“芜湖发布”上公布《2020年弋江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区域》。
2、8月20日,各中小学在学校大门口醒目处张贴《开学通告》,学校务必将开学报名需要审核材料的要求、开学工作日程安排和学校2020年招生服务区域以及服务区域内每个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到校报名注册时间安排、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健康承诺书》和入学前14天体温记录表,告知学生家长。
3、8月21日,区教育局分配各中小学新生名单到学校。
4、8月22日—23日,各初中学校发放《2020年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各小学组织新生入学报名注册,报名注册时需交验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部门换取)等相关材料。
5、8月25日—26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初一新生入学报名注册。
6、8月27—28日各中小学组织非起始年级学生报到、发放教材课本;8月29日区教育局安排中小学转学生到学校。
7、8月31日各中小学上预备课,进行新学年入学教育。
8、9月1日 (星期二)正式上课。
区教育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各中小学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各中小学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各中小学务必做到规范分班、“阳光分班”,不得经过考试分班或根据考试结果接收新生或转学生;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区教育局将把中小学招生、“阳光分班”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实和“阳光分班”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分班行为,列入教育督办事项;区教育局将加大对中小学招生、分班过程的监督检查,将规范招生、分班入学工作纳入对中小学年度教育督导考核和对中小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弋江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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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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