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达2020年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我市因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被评为环保专项资金激励对象,获得省政府通报表扬。同时,额外获得省财政5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因此,共获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504万元,获补资金总额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经济运行考核PM2.5单项位列全省第2、一类市第1。
截至9月15日,今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2%;空气优良率为89.2%,同比提升20.2%;6月1日至9月15日,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为99天,同比提高28天,提前并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阶段性优良天数考核目标。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18年以来,我市共获得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累计1.1亿元,统筹用于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等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项目。其中,约70%的资金向企业倾斜,重点用于支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业炉窑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全力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芜湖市正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与管理,指导各业主单位提前谋划项目,推动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的良性转变,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努力形成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持。
来源: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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