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芜湖市委批准,芜湖市纪委监委对芜湖市原三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吕东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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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吕东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吕东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为政不廉,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吕东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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