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早上8点左右,三山交警接报在辖区保定中学门口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驾驶人鲁某某称,他驾车在保定中学门口撞倒学校门口数节护栏,没有人员受伤。
交警调查中发现,驾驶人鲁某某身上一股浓烈的酒精味,立即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鲁某某交代,酒是昨天晚上喝的,本以为过了一夜没关系,便开车出门办事。不想半路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出酒驾。该起案件中,鲁某某不仅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而且还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500元罚款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并不根据喝酒后间隔的时间多长来认定,而是由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认定的。驾驶人一定要杜绝“隔夜酒驾”。
来源: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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