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户在领导留言板反应:摄影馆无证经营,无良商家,拖欠退款
本人8月份在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花园二期15栋一单元101的摄影馆拍摄写真,之后他们拖欠我们照片,与他们协商后答应给我们退款,但退款时间一再推迟,现在直接联系不上人,我现在在外地上学也没办法去找他们。希望可以把钱还给我们,那是我们用生活费去拍的,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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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镜湖区委督查办公室 回复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区委书记留言反映拖欠退款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渡春花园小区现场查看。您反映的“摄影馆”(住宅性质房屋)大门紧闭,门上张贴着各类水电费欠费单,现场未见悬挂摄影馆店招,亦未发现经营摄影馆迹象。执法人员多次拨打您提供的商家联系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电话。鉴于目前暂未找到当事人的现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处住宅的巡查力度。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消费凭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您,您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0553-286831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咨询。
回复时间:2020-12-03 11:38
来源: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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