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官宣!明确支持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12月11日,《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发布。
记者注意到,《建议》提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力打造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议》明确了安徽16个地级市未来发展方向和定位,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安徽首次明确要支持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并打造成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
长期以来,芜湖经济总量仅次于合肥,牢牢占据安徽第二位,2019年GDP达3618亿元,总人口374万人。同时,芜湖是国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大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G60科创走廊的重要成员,被誉为“长江明珠,创新之城”。
省域副中心城市
通常是指在一省范围内,综合实力较周边城市强大,经济辐射力超出了自身管辖的行政区范围,拥有独特的优势资源,且与主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可以被赋予带动周边区域发展重任的特大城市或大城市。
此前有学者指出,一般根据各个省、市、自治区的情况来具体确定省域副中心城市,主要考虑在某一区域内经济实力比较强、距离省会城市比较远的地方,通过建立一个副中心城市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实现省、市、自治区的协调发展。
据了解,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提法我国最早出现在湖北省,2003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该《规划》明确将宜昌、襄阳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此外,河南的洛阳市、开封市,江西的赣州市等均为明确为省域副中心城市。
在此次公布的《建议》中,除了明确支持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外,还提出支持合肥“五高地一示范”建设,高起点建设合肥滨湖新区,朝着国家中心城市发展;
支持安庆、阜阳、蚌埠、黄山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支持马鞍山、铜陵、滁州、池州、宣城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
支持亳州、宿州、六安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
支持淮北、淮南打造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
来源:芜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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