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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自12月份开始,我省将围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打击文物犯罪””“文物维修工程”三个方面,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筑牢文物安全防护网,全面加强文物工程监管,提升保护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安徽省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治理时间为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4月上旬,治理对象是安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徽将重点查处破坏、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等案件。 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已于2020年8月31日启动,将在一年的时间内在全省范围开展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文物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文物犯罪团伙,抓获一批文物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文物。专项行动期间,力争实现现发文物案件破案率达到100%,近五年未破文物积案、未抓获逃犯双清零目标。此外,还将全面加强田野文物、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严密防范盗窃、盗掘、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文物维修工程专项治理方面,安徽将于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4月上旬,对该省2018年至2020年实施的国保、省保维修项目进行治理。重点排查项目未批先建、过度施工,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问题。(记者 陈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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