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免去:
黄红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永的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车建军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潘朝晖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赵振华为安徽省教育厅厅长。
决定免去:
白金明的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和平的安徽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任命:
陈严法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檀梅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以军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张棉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人民网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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