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表示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药店首诊(首次)发现可疑患者报告后,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每例奖励该机构5000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一年。
根据通知,要求淮北市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店,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报告。
通知指出,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药店发现报告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奖励工作由县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负责具体落实。
同时强调,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药店未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缓报、漏报、瞒报的,由县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依法依规处置;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人民网安徽、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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