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印象小区部分车位“只售不租”?
12月21日,有市民通过大江晚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其是名流印象小区业主,小区负一层不少车位被打桩固定隔离。
名流印象小区地下负一层停车场被围挡的停车位
因为置业公司要通过包销公司将这些车位卖掉,此举给小区业主停车带来麻烦。
该业主表示,“开发商这么做不妥,即使这些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也不能不顾业主感受吧,我不知道这么做是否违法违规,起码这么做让人有不和谐的感觉,而且车位售价不便宜,每个要6万元。一时半会卖不掉,也是资源闲置浪费啊”。
该业主还将其曾拍摄的两份材料图片发给记者。这两份材料分别是今年11月26日的“关于地库停车场停车位声明”、12月14日“名流印象停车场车位租赁固定落位通知”。两份材料落款用印均为该小区管理服务的龙湖怡悦物业公司芜湖分公司名流印象项目。
11月26日的材料称,车位打桩隔离引起了广大业主关心关注,在物业公司与置业公司沟通中,置业公司表示非人防车位未占业主公摊面积,置业公司有权对这些车位进行租售管理。不过,物业公司去档案馆调阅规划车位的备案材料但未果。对此,物业公司表示与置业公司洽谈,将剩余未售出车位由物业进行长期租赁并固定落位。
12月14日的材料则显示,物业公司征得置业公司同意,负一层非人防车位、负二层人防车位(除前期已售车位、包销公司权益转让车位、主力店车位以外)固定租赁落位……选择车位后租金最长可缴纳一年……置业转让车位后,固定租赁车位无条件配合物业调整车位位置……包销公司权益车位、现有已租赁的固定车位,由包销公司负责,自12月14开始包销公司除现有固定租赁车位以外不再租赁,只售不租……
12月22日,记者在该小区走访,在负一层停车场的确看到有不少车位被打桩隔离,无法使用。
有业主表示这么做的确欠妥,而且这两份材料也让人有些看不懂,“如果在档案馆没有查到相关备案材料,就是说人防非人防等还可能有疑虑,那么他们怎么就能急着对外销售呢,而且我记得媒体曾报道过,小区停车位不能只售不租,名流印象小区物业要将负一层部分车位出售,有可能是违犯违规的”。
就此,记者与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物业公司与置业公司前段时间协商过,但是不欢而散,目前状态是负一层400个车位由置业公司交给包销公司销售,还有边边角角位置不是太好的负一层车位近期也全部租给业主,超过400个,由物业暂时代收费用。至于包销公司手里400个车位只售不租是否不妥,她也不好说,“需要的话可以让总公司来安排人员解释”。
记者也找到这家名为南京嘉策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包销公司,一位自称是业务员的男子表示自己只销售车位,其他一概不知,也没办法联系到上级。
记者辗转联系上该业务员的一位上级后,对方却表示自己已打了辞职报告,无法回复。
那么,该小区置业公司能否将负一层400个车位交给包销公司销售,而拒绝业主租赁请求呢?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优先满足业主需求》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拒绝出租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沈楚雄律师解释,“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就是住建部门,简单点说就是业主要求租车位开发商不得拒绝,只有所有业主都有车位了才可以卖给第三方,否则违法”。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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