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明确,再减免10%!
从芜湖市交通局获悉 10月1日0时起 我市收费公路 货车通行费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 再减免10%
按照交通运输部通知,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在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的基础上,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
一、实施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包括芜湖长江大桥、芜湖长江三桥);
二、车辆范围:
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货车(车型11-16,不含专项作业车);
三、时间范围:
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结束,开放式收费公路以货车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货车通过ETC门架时间为准。
目前,全市收费公路已全面实施 阶段性减免货车通行费政策
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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