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脱困、解困、退档、注销
问题十五:我的生活状况已经有改善了,还会一直是困难职工吗?
不会,在经过帮扶后,达到以下标准就脱困、解困了。
◆困难职工脱困标准:深度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给予6个月渐退期,从深度困难职工档案中退出。脱困后,符合相对困难职工或意外致困职工标准的纳入相应困难类型继续帮扶,或作为送温暖重点对象,防止返困。
◆困难职工解困标准:深入困难职工致困因素难以消除,通过政府救助和工会常态化帮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保留在深度困难职工档案中实施常态化帮扶。
问题十六:那我的困难职工档案会一直在吗?
不会,在得到帮扶后,满足以下条件的困难职工即会退档、注销。
◆退档: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收入标准或2倍低保(以标准高者为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的,需退出相对困难职工档案。
◆注销:劳动关系已不在本单位的;已死亡或无法联系的困难职工档案;夫妻双方均返乡务农的;不如实申报或对建档重要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建档资格的;其他应当注销的。对于隐瞒财产、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建档的,需及时注销档案,追回违规所得,建议有关部门纳入征信体系。
问题十七:退档、注销有规定流程吗?
困难职工本人自愿填写退档申请书的,予以退档;各级工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困难职工达到脱困标准的,填写《困难职工脱困登记表》,告知困难职工达到脱困标准,予以退档。困难职工拒绝签字或无法签字的,由调查人注明情况并签字。
来源:芜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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