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大江资讯记者最新获悉,芜湖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联合公布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限额新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执行。
芜湖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
省级一类园
每生每学期2500元(或每生每月500元)
市级一类园
每生每学期2100元(或每生每月420元)
普通公办园
每生每学期1500元(或每生每月300元)
每学期按5个月、每个月按30天计算。
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15日,退还15日保育教育费,连续不满15日的不计退费。
保育教育费新标准执行从2023年秋季入学小班幼儿开始执行,已入学的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原标准执行,中、大班转园幼儿参照同级幼儿收费标准执行。
新标准执行后对困难幼儿家庭将继续落实相关资助政策,确保每名家庭困难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各公办幼儿园将及时公示收费清单和相关票据,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
来源 大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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