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电价调整!细致权威解读来了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后带来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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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执行范围涉及哪些人群?
本次峰谷分时电价调整,仅涉及工商业用户,不涉及居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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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后,具体有哪些变化?
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实施后,峰谷分时时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季节性尖峰电价均发生变化。
以下为三大具体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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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峰谷分时时段
调整后,每年7月、8月、9月,用电高峰时段为每日16:00—24:00;平段9:00—16:00;低谷时段0:00—9:00。
1月、12月,高峰时段为每日15:00—23:00;平段8:00—15: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每日为8:00—11:00,16:00—21:00;平段11:00—16: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变化
从上图可以看出:
1.7月、8月分时时段调整前后无变化;
2.峰平谷时长不变,即高峰时段8小时,平段7小时,低谷时段9小时。
变化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调整后,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
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
1月、7-9月、12月调整前后对比
其它月份调整前后对比
注:
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变化三:季节性尖峰电价
调整后,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
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
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最后提醒大家
合理使用峰谷电的同时
也要注意节约用电
践行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
才能真正省电费哦
▍来源:国网安徽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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