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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QQ、微信已成为日常最普遍的社交软件之一,“红包”功能更是给不便见面的亲朋好友表达心意提供了便利。而这一“便利”往往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利用假冒身份骗取钱财的案件屡见不鲜。近日,芜湖市经开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男扮女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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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官朱其莲介绍,被告人何某(男)于2016年初加入山西省大同市“香港美一美”传销组织,同年11月,何某在QQ上假冒女子,添加被害人王某为好友。王某误认为何某所扮女子就是其曾追求的同事王某(女),何某遂顺势冒充王某(女)与被害人王某在网上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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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这名网络虚拟“女友”多次以买衣服、充话费、过节日等理由,向王某索要红包,又虚构事实骗取王某信任后,让王某向其支付宝账户多次转账。2017年2月起至4月间,王某通过支付宝向何某转账共计12860元。
2017年6月23日,何某在山西省大同市被民警抓获,同年6月28日被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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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2860元。
法官提醒市民,网络世界真假难辨,如今假扮熟人亲友实施网络诈骗案件高发,转账汇款前最好与熟人电话确认,以免被“李鬼”骗走钱财。
来源:万家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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