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芜湖的男子周某某,利用合租房屋女房客洗澡之机,多次强奸女房客并抢劫。近日,此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宣告被告人周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周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均租住于芜湖市镜湖区某小区2 幢1 单元203室。2017 年10 月21 日凌晨5 时许,陈某某回到住处后到公用卫生间洗澡,周某某趁机潜入陈某某的房间,待陈某某洗完澡回到房间后,周某某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陈某某被强奸后,以要洗澡为由逃到卫生间并将门反锁,欲通过卫生间的窗户逃离。周某某强行撞开卫生间的门,将陈某某拖拽至房间内,并两次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在此期间,周某某不断找被害人索要钱财,被害人无奈通过微信两次转给周某某3000 元。之后,周某某离开陈某某的房间,陈某某随即到公安机关报警。2017 年10 月21 日晚8 时许,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周某某向陈某某道歉,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陈某某对周某某表示谅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 ……………… 本帖为红包帖 将芜湖民生网APP升级至v3.1最新版 点赞、写评论拼手气领现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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