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1—7月,我市31名教师因有偿补课、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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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红庙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董海林,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处分;
沈巷中学教师蒋春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给予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技十二级降低至专技十三级)、开除党籍处分;
芜湖一中教师陈唯开展有偿补课,给予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技十级降低至专技十一级)处分;
芜湖市汤沟中学教师夏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记过处分;
无为县福路初中教师方咸玉、李法涛、汪俊、陈先林、赵献金、章仕祥、刘婷婷、方云、汪为求,石涧中学潘晓军、佘才龙、潘性柱、张舰,违规托管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无为县开城羊山中学教师朱德琴,扰乱单位秩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处分。
近日,市教育局实名通报了一批违反师风师德的典型案例。今年1—7月,全市师德师风治理明查暗访241次,受理群众举报88件,查实违反师德师风行为29件,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1人,警告15人,记过1人,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6人,撤销行政职务1人,开除1人。
来源:皖江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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