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日前出台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 这些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其中指出
允许摊贩在指定时间、指定次干道和巷道等区域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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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合理设置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允许流动商贩在指定时间、指定次干道和巷道等区域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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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考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
根据新政,我省将建立重大经济政策、投资项目实施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贫困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的项目和产业。
进一步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
支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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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要优先使用本地贫困劳动者
我省规定,各地组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公路建设维修、安全饮水、人居环境改善、生态造林抚育、社会事业发展时,要优先使用本地贫困劳动者。
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由各市自定。推广就业脱贫“四帮四促”,将扶贫龙头企业、就业扶贫车间纳入“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服务范围。对建设并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2000—3000元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
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2020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对有就业意愿且就业确有困难的贫困劳动者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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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将就业见习对象扩大至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新增就业见习岗位30000个以上。
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带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牵头承办,见习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全额承担。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机关事业单位充分使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录招聘力度。国有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和人才储备需求,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积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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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进小微企业每人至少补贴1000元
对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或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与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探索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降低企业工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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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安徽网、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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