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 紧急通知
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减灾救灾委员会,省防指、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多地报告个别人员死伤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各地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汲取防汛抗洪期间人员死亡事件教训,树牢底线思维,扛起政治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有力组织抢险救援救灾,坚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到位。
二、扎实抓好高风险区域人员转移
凡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坚决果断转移人员,要不惜一切代价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各地要加强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确保第一时间预警到人、排查到人,采取措施,迅速避险。
要切实做好江心洲、外滩圩、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威胁区、行蓄洪区、低标准圩口、水库泄洪影响区、城市易涝区、施工场所等危险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接到预警坚决果断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能转快转,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要科学选定集中安置点,杜绝次生灾害发生,保证转移人员生命安全。
三、保障抗洪抢险救援人员生命安全
各地在组织抗洪抢险救援时,落实落细预案,科学抢护施救,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落实防雷电防疾病措施。
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自身安全教育,提高自身保护能力,特别是要重视夜间的抢险施救安全。
要安排连续作战人员轮休,提供医疗服务,恢复体力,保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人员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按规定报送人员伤亡相关信息
在防汛抗洪期间因灾和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必须按《自然灾害统计制度》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并向省防指报送检查性情况报告,属责任事故的要依规追查。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室 2020年7月20日
来源: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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