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镜湖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中,详细解答了加强整治,确保高层建筑电梯.安全运行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电梯源头管理。
根据2016年施行的《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电梯销售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电梯销售合同,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和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目前我区电梯均执行此项规定,在2年质保期内,电梯销售单位对于正常使用的电梯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器件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电梯维保单位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按半月、季度、半年、年度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二、加强电梯日常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每年均制定全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将人员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列入重点。同时利用全区42个市场监管网格,对楼宇的电梯安全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查。重点巡查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员配置情况、电梯维保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电梯的情况、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提示是否张贴到位,救援电话是否畅通等。针对电梯问题较为集中突出的小区,开展行政约谈工作。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区市场监管局坚决零容忍,予以封停。2019年以来,该局依法查封了泰华家园小区、三泰商业广场、万科泊寓、宿适酒店、国美电器、铁佛花园、春江花园等小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
三、充分发挥住宅小区业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梯.的日常保洁和维护。
(一)是对业委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业委会成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解决具体事务的经验和技巧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二)是以党建引领小区业委会发挥功能作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梯的日常保洁和维护。(三)是小区业委会在招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把好源头关,将小区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洁、维修的具体要求作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中固定下来,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到位。
四、营造良好的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物业管理氛围,引导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物业服务的监管。
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引导,街道和社区具体实施,通过“文明创建”、“扫 黑除恶”、“老旧小区改造” 、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物业管理氛围,使广大业主关心、参与和支持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物业管理工作,大力营造物业服务积极维护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物权法》《安徽省 物业管理条例》和《芜湖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引导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提升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物业管理水平。
五、健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形成对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物业服务的齐抓共管局面。
区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信息化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健全由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四方共同协商、议事、决策的“四位一体”服务管理机制,共同调解电梯的维护维修过程中的物业服务纠纷,规范好四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形成对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物业服务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小区小区电梯安全运行有保障,广大业主生活品质有提升。
来源:365淘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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